温教科规办〔2024〕2号 市局直属各学校(幼儿园): 为了贯彻执行市教育局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温教办研〔2013〕79号),促进教师及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和优秀成果,提高我市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专业水平,经研究,决定举行2024年市局直属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审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评审范围 (一)参评对象:市局直属学校及幼儿园教师。 (二)内容范围:德育、课程建设、学科教学、心理健康教育、教育管理、评价与质量监测、教师教育、教育技术、教育装备、教育基建等。 (三)已在市级及以上单位(刊物)获奖或发表的论文不再参加本次评奖。第一作者同一年度限报一篇,同一论文限报一个类别。已参加2023年“微调研”报告、“教育叙事”评审的文章不得重复参加论文评审。 二、论文要求 (一)论文内容要坚持立德树人,聚焦“三新”(新课标、新评价、新高考)、课程与教学改革、学生核心素养培育、“双减”政策落实、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核心工作。论文表述要求主题突出、观点明确、言之有据、论之有理,语言要简洁、文体要规范。 (二)论文的撰写要符合文体特征,并要包含“摘要”“关键词”“参考文献”,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。超过7000字,或以课题结题报告等形式撰写的文章,不予评奖。文章中引用他人的观点要尊重他人著作权,直接引用他人观点、论点用双引号(“……”)表示,在脚注或尾注中注明作者、文章题目、刊号名称期号、书名、页码等信息;非直接引用的,在脚注或尾注中的相关信息前加“参见”。“参考文献”内容与本文实际参考要一致。 (三)送审论文请正确填写论文类别编号(参照下文表格)。正文内不能出现学校及教师姓名。标题为三号黑体,正文为小四号宋体。 (四)倡导学术诚信,严禁抄袭造假,文责自负。市论文评审委员会将对送审论文作相似度检测,相似度单篇比≥20%或复制比≥30%即定为抄袭。若发现弄虚作假、剽窃抄袭他人论文的,两年内不准参加市级论文评审,并通报给所在学校。 三、评审组织 (一)温州市教科规划办成立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审委员会,全面负责组织评选、鉴定等工作。评委会由各学科、部门专家组成。 (二)论文分类编号及各校推荐数 论文类别及编号 | 推荐数 | 论文类别及编号 | 推荐数 | 1.学前教育 | 4 | 26.中小学信息技术 | 2 | 2.小学语文(含写字) | 7 | 27.中小学体育与健康 | 3 | 3.小学数学 | 4 | 28.中小学音乐 | 2 | 4.小学英语 | 2 | 29.中小学美术 书法 | 3 1 | 5.小学科学 | 2 | 30.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(含高中选修课程) | 2 | 6.小学道德与法治 | 2 | 31.劳动教育 | 2 | 7.初中语文 | 4 | 32.义务教育地方课程、校本课程 | 3 | 8.初中数学 | 4 | 33.特殊教育(含随班就读) | 15 | 9.初中英语 | 4 | 34.教育教学管理 | 3 | 10.初中科学 | 4 | 35.教科研创新 | 2 | 11.初中道德与法治 | 2 | 36.德育研究 | 2 | 12.初中历史与社会 | 2 | 37.中小学班主任 | 3 | 13.高中语文 | 4 | 38.心理健康 | 3 | 14.高中数学 | 4 | 39.家校社共育 | 2 | 15.高中英语 | 4 | 40.评价与质量监测 | 3 | 16.高中思想政治 | 3 | 41.教师教育 | 2 | 17.高中历史 | 2 | 42.教育信息技术 | 2 | 18.高中地理 | 2 | 43.教育装备 | 2 | 19.高中物理 | 2 | 44.教育基建 | 1 | 20.高中化学 | 2 | 45.中小学爱阅读 | 2 | 21.高中生物 | 2 | 46.steam教育(含创客教育) | 2 | 22.高中通用技术 | 2 | 47.精准教学 | 2 | 23.高中生涯规划 | 2 | 48.小班化教育教学 | 2 | 24.中职公共基础课程 | 6 | 49.幼小衔接 | 2 | 25.中职专业(技能)课程 | 8 | 50.教育学会 | 1 |
备注:①中职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(技能)课程论文不分学科,合计推荐;②29类“美术与书法”中,美术推荐数为3,书法推荐数为1,如果书法论文没有则名额自动取消。③不受理超学科篇数推荐的学校论文。④“教育学会”论文设单独类别编号,主题及参赛要求与2024年长三角征文主题一致,具体内容另行通知。 (三)市局直属学校选送的论文,由温州市教科规划办先组织论文评审,再择优推荐参加全市论文评审。 (四)报送要求 2024年温州市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进行网络评审,各校请按规定名额择优推荐,确定参评对象后通知上传平台,具体流程请参阅“温州教科研平台”ag8九游会j9登录入口首页 “温州市中小学论文网络评审相关说明”。 平台上传时间:4月8日零时开始,至4月25日晚12:00平台关闭。 评审论文汇总表(见附件)以excel电子稿于2024年4月26日前发至705338030@qq.com。 (五)通知及相关附件请到“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/教研文件/规划办文”栏目中下载。联系人:叶老师;联系电话:85812163。
附件: 2024年市局直属学校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参评汇总表
温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教育学会 2024年1月12日 2关于举行2024年市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审活动的通知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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